【深入学习贯彻市“两会”精神】晋城市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本报讯 4月13日上午,我市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并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城区农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式进展。
2017年9月,城区被确定为省级农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以来,始终把农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亮点工作和精品工程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框架,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镇(办)正在按照时间表紧锣密鼓推进。目前,南街办事处金华社区已在全区率先完成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股权量化、制定章程、选举机构、注册登记等程序,组建成立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该社区居民将凭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份额享有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真正实现由村民到“股东”的转变。
(刘群力 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