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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城管 推进城市文明
——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作富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怎样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作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构建和谐城管,推进城市文明”的工作方向,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精细化,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的工作中去。
李作富说,一是坚持文明、规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强化自我规范,提升文明意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切实杜绝执法工作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在遭遇围攻和暴力抗法时,要始终保持冷静和克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严格遵守执法程序。
二是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正确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有效惩治并纠正各种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破坏公共环境秩序的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城市文明,提升城市形象。要坚持“阳光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窗口、行政处罚大厅、958880短信查询平台建设,公开办案流程,亮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证据鉴定、案件听证等工作机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罚教结合,强化教育职能。要深入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坚持实行非机动车违停温馨提示制、流动商贩首违免罚制等制度,既要督促违法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又要让他们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既要教育违法相对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又要教育周围的群众自觉抵制各种破坏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的良好环境。
四是坚持堵疏结合,强化疏导职能。坚持“堵疏结合”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疏导与规范,全面实行温情管理,边查控边引导边规范,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保证城市市容不受影响、市民生活不受干扰的前提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置规范化便民点,疏导流动商贩划行归市,实现定点经营、规范经营,真正为城市弱势群体开辟生存空间、解决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