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高招
首次对外公布执法检查结果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执法人员开具的罚单的数额和实际罚款数额相差太远,案卷中却没有保存罚款变更的证据。这说明,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缺乏限制,容易产生执法不公。”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对在交通、煤炭系统进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首次对外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结果。
市政府法制办在6月中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评查执法案卷、回访行政相对人、参与现场执法等方式,对全市交通、煤炭系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交通、煤炭系统在执法案卷、执法程序、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具体处罚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市政府法制办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向被监督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并不是要给被监督检查机关“难看”,而是为了帮助被监督检查对象发现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严肃,同时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记者李广瀚 实习生杨阳)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