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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朱莉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而立足科学发展,大力创建文明城市,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必然能够大大加快构建和谐晋城的步伐,使晋城在山西省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早日实现。
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全面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载体。全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具有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意义。
文明城市的定义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文明城市,指的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的城市。文明城市的这一定位,立足于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应该看到,城市发展的历史不仅是创造和集聚物质财富的历史,而且是创造和积累文明成果的历史。城市文明的升华,是城市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整体推向前进,必将有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
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文明与和谐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城市文明程度越高,城市社会就越和谐。文明城市必然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就是要积极营造民主法治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品位高尚的人文环境、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优美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要求。创建文明城市,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顺应全体市民建设幸福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按照人民的意愿,建好人民的城市,以坚持不懈的努力,为市民营造“适宜创业发展、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归宿感和自豪感,使城市的发展更加科学、更加和谐。
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和谐晋城建设
近年来,晋城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和标准,狠抓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使城市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晋城的建设。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居全省第二,发展指数名列全省榜首。
通过创建,晋城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市民的公德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晋城市从2006年启动“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 以全市100多所市民学校为阵地,对广大市民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诚信、环保、社会责任感、文明健康生活常识等多种教育,经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市民从“要我文明”转变到“我要文明”。正在组织实施的“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共铸诚信”、“红绿灯下讲文明、斑马线上知荣辱”、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志愿者活动、“争做文明小公民”、文明上网办网、热爱第二故乡教育、环境整治活动等“十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使群众在参与中认识文明、感受文明、实践文明,进一步形成“争做文明晋城人”的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今年,正在全市积极开展的“公民道德建设十大系列先进典型人物”和“感动晋城人物”评选活动,把评选典型的过程变成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弘扬时代精神,展示晋城风采的过程。还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探索,多方调研,总结推广出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县乡村组织贯通、村校家一体互动、人财物有效配置”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初中后教育体制受到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肯定。“两只羊”扶贫助学工程荣获“全国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一等奖”。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市民的公德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和谐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