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下月实施
市直30个单位负责人先打“预防针”
昨天上午,市检察院举行了《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市法院、市民政局等30个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认真学习了条例内容。
10月1日,《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这预示着今后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将有法可依。条例中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以及易发、多发职务犯罪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是预防职务犯罪重点对象,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和选拔任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活动”、医药采购、教育招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活动都列为职务犯罪预防重点。(记者赵明德报道 )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