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客户更加快捷、轻松、无负担地享受商行的授信服务,同时借以规范授信工作人员的行为,防范道德风险,打造良好的商行授信服务品牌,晋城市商业银行大力倡导“干干净净做业务,清清白白交客户”的授信自律文化,近日又出台了授信人员“八不准”,要求全行所有授信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授信业务的过程中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八不准”。
授信人员“八不准”具体内容是:一、不准接受客户宴请。二、不准接受客户付费的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三、不准接受客户提供的现金、贵金属、消费卡和有价证券。四、不准向客户索要回扣、中介费和好处费。五、不准向客户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六、不准向客户借钱、借物、借用交通工具。七、不准向客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八、不准与客户串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
晋城市商业银行将“八不准”定为授信人员职业操守的底线,对凡违反“八不准”的员工,一经查实,立即除名,对于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欢迎广大客户监督举报。(田利利)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