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议通过有关文件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深入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斗争
8月5日下午,市委书记张茂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中共晋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山西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立足晋城实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具有晋城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晋城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会议强调,煤炭是晋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积极推进煤炭产业发展的同时,认真抓好煤炭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煤炭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当前,在煤炭领域集中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是遏制煤炭领域腐败问题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煤炭产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在集中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相结全,坚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相结合,扎实推动煤炭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 程旭荣)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