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锻造发展“大引擎”
本报评论员
全市民营经济暨全民创业工作会议要求:支持创业投身创业 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
民营经济极具活力和竞争力,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地无数例证也生动证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关系一个地区整体发展,民营经济强则地区经济实力强。从“五小”工业、乡镇企业起步,我市的民营经济逐步壮大。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民营经济持续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0%,财政收入的40%、农民人均收入的80%都来自民营经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当之无愧地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骨干力量。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民营经济与发达地区、甚至省内一些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醒得早、起得迟、走得慢”,“花少、花小、花期短”等问题。有差距就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有挑战也就面临难得的机遇。昨日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暨全民创业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安排部署今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了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要实现目标,推进全市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关键是要充分认识推动全民创业的战略意义,抓住机遇、创优环境、积极引导、强力推进,让全民创业激情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首先要强化全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党的十七大指出,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就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全民创业的生动局面,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的加快以及我市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有利机遇,认真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创业精神和创业经验,充分挖掘民间蕴藏的巨大创业潜力,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创新精神、创优精神,提倡和推动全民创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贡献。
其次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在拓展创业领域、激活创业主体、强化支持服务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创业空间,按照“非限即许”的原则,鼓励、支持各类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购并、独资、联合等方式,参与工业、农业、水利、交通、城建、能源、环保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投资发展,确保民营经济与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上的机会均等。
第三,要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全民创业平台。民间蕴藏着巨大的创业潜力,要把这种潜力转化为创业实践,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怎样创业、创什么业和如何规避创业风险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快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创业技能培训,让广大创业者了解掌握有关创业的政策法规,创业的基本要素及要求,创业项目的选择定位、融资策略及基本的经营管理知识等,为创业者解决怎样创业问题,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通过开展创业信息服务,建立创业项目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开展咨询活动,为创业者解决创什么业的问题;通过建设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创业场所,并以优惠条件吸引民众入园创业,从根本上解决创业者的用地难问题;通过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多种形式的劳务创业、能人创业、集群创业、知识创业,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吸引外来人员、外出务工者回乡创业,壮大创业群体,拓宽创业领域,提升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群众收入,增强社会活力。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为推进全民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县(市、区)、乡(镇、办)要制订全民创业规划,落实全民创业目标责任和具体措施。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进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全面创新,广泛宣传创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建设创业文化,弘扬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创业精神,树立“人人可以成才”、“个个可以创业”的理念,为创业者加油,为奋进者鼓劲,为畏难者打气,为成功者喝彩,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鼓舞和激励全市上下大胆创业、放手创业、全力创业,营造干部创事业,能人创企业,群众创家业的生动活泼的创业局面,使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成为新时期的社会风尚,努力开创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