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集体补课
市教育局安排暑假工作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扎实做好暑假工作安排。
通知要求,全市城镇中小学校的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农村中小学的放假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农事季节合理安排,总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幼儿园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
通知要求,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远离网吧和毒品,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各学校要制订具体的安全条约和防范措施,严防溺水、触电以及交通事故,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使家长能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除发放《暑假作业》外,各学校不得再向学生布置其他书面作业,不得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不得向社会和个人出租教室用于举办文化补习班。严禁教师个人组织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乱办辅导班。要积极倡导学生向抗震救灾英雄学习,鼓励学生迎奥运、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有条件的学校可向学生开放图书馆、体育场(馆)、音乐室、美术室和计算机室,组织学生开展读书、体育、文艺、信息技术等活动。各项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并充分保证学生安全。开学后,各学校要对学生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驻站记者曾军报道)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