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营经济在“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发展速度平稳增长。增加值以不低于20%的速度递增,经济总量力争进入全省前三位,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65%以上,上交税金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非煤产业在工业企业中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服务业在民营经济中的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新兴产业比重达到8%以上。三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坚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园区、开发区以及区域的行业龙头企业中,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百名职工中拥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由“十五”末的3.82个增加到8个。四是能源消耗显著下降。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大力发展节约型、环保型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年均分别下降5.7个和10个百分点。五是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装备先进、前景广阔、规模大、产品精、效益高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努力建成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或企业集团50家,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00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000家,并争取培育1—2个上市公司。六是社会贡献更加突出。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从业人达到60万人,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净增500元以上。
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为主要任务,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由单纯依赖资源向以资源为基础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转变,由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拉动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范城市和经济发达、富裕文明、生态良好、和谐稳定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做贡献。
发展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原则;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原则;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大中小并举原则。(据《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网络采编: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