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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的新农村建设,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组近日出台了《晋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按照新农村建设总方针分解为5大项22小项,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发展包括4项内容:1、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较高。2、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农业水利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农业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提高。3、资源节约型适用农业技术应用广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在60%以上。4、村民就业充分,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70%以上。
生活宽裕包括4项内容:1、全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2000年不变价)以上,其中收入最低的20%的村民年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2、村民消费结构明显改善,恩格尔系数小于35%。3、农村信息化程度高。逐步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每百户拥有彩电85台以上、电话90部以上,宽带互联网普及率达50%以上。4、生活质量高。村民饮用水达标;村有洗浴中心和美容美发室;85%以上农户使用清洁能源;85%以上农户有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生产区、生活区分离,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
乡风文明包括6项内容:1、村民尊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和谐家庭达9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级文明和谐村标准。2、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新增劳动力80%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农民文化培训中心,村民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3、有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和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实用书籍人均达到5本以上,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4、村级卫生所达到甲级标准,村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100%,村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达98%。5、党员干部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村民无政策外多胎生育,全面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6、有老年活动场所,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90%以上的适龄村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村容整洁包括4项内容:1、新农村建设规划特色突出、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规划方案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2、基础设施配套,村庄通自来水、通电、通水泥路、通电话、通班车、通网络。3、村民住房体现农村地域文化特色,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以上;80%以上的农户住上水、电、暖、气配套的住宅。4、人居环境良好。室外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森林覆盖率山区村达40%、丘陵区村达35%,村庄建成区绿化率打40%;村有污水排放和环卫设施,村庄干净整洁;街巷亮化率在80%以上;废弃“五小”关闭企业场地整洁率达100%。
管理民主包括4项内容: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经济组织健全,有办公活动场所;党支部实行“五项制度”,达到“五个好”标准,党员队伍现代化远程教育达到拓展型标准;村级班子结构合理,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2人达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干部秉公办事、清政廉洁。2、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村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5%以上。3、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有《村规民约》,能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社会秩序良好,村民对社会治安认可率达95%以上。4、出现重大安全、治安、上访事件,实行一票否决。按此评价标准,全面小康型示范村需达到95分以上,宽裕型小康示范村需达到90分以上,生态文明型示范村需达到8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