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100万平方米,让1.5万户、4.2万人住进新居;解决3000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1/3的县要完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个生态文化公园的建设……这是山西省提出的2008年建设工作主要目标。
年内8.1万户城镇困难居民住进新房
山西省今年将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100万平方米,让1.5万户、4.2万人住进新居;完成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100万平方米,让1.5万户、4.9万人改善居住条件;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60万平方米,解决4.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建廉租住房40万平方米,让8000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上新房。
令人欣喜的是,由于今年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方式得到改进,变单一销售为租售并举,无购买能力的最低收入家庭、新参加工作人员入住"租售型"和"产权共有型"经济适用住房指日可待。
着手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先从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入手,以3000户为试点启动解困工作。大体目标是,本届政府任期内解决7万户左右经济最为困难、居住在危房中的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初步构筑起农村生命安全保障工程,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1/3县建成"县县有"工程
为推进山西省城镇治污减排,优化人居环境,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县县有"工程,即每个县至少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个生态文化公园。
今年,全省1/3的县要完成工程建设。11个设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4.7%,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
新建建筑执行50%节能标准
今年,全省继续实施新建建筑节能"双百工程"。在省、市政府办公建筑中率先实施节能改造;加快制定和出台按热计费的价格标准和相关实施管理办法,扩大采暖费"暗补"变"明补"范围;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办公建筑等公益性项目中优先发展热泵技术。
2008年,新建建筑执行50%节能标准和采暖具有分户计量及分户控制功能的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8%。启动并组织实施好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工作。(记者 齐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