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好好对待]
(三)医政科
负责医院(含中医院)的建立、设置、床位和发展规划的审定;负责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及其它部门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社会办医、个体行医的宏观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的认定、注册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处理;依法对全市血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的规划、指导和评审。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行业内部制剂、用药不良反应、观察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指导开展临床医学研究;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老中医以及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工作的管理。
负责拟定全市医学教育、科研工作的长远规划,负责在职人员学历再教育和拟定师资技术骨干、科技管理干部的进修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四)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
拟定卫生立法规划,拟定食品、化妆品、放射、劳动、饮用水、学校、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其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执法监督;负责《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市级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全市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法定传染病、流行性疾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和防治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急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的防治、监测及疫情统计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拟定计划免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控制的器械装备和防疫车辆、宣传器材的计划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组织协调健康教育,负责全市农村卫生工作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技术指导与管理;负责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负责拟定全市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妇女儿童疾病的监测、防治及统计工作。
( 六 ) 爱卫办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拟定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全市除害灭病,“两管”“五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城乡检查验收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宏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