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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⑶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文书档案和资料信息管理工作;
⑷负责办理各种来文、函、电及印章管理工作;
⑸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行政、财务、房产、医务和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
⑹负责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⑺负责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管理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
⑻负责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
⑼负责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报刊、杂志的订阅和常委会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⑽负责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的研究与宣传,编辑和发行《晋城人大》等刊物,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
⑾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厅内设 4 个科(室)。
⑴秘书科
承办市人代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文件;办公厅文件的起草、审核、编辑、印制、分发和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要、文档管理、报刊杂志的征订和收发、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决定和领导批示的落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信访科
负责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转办的有关信件案件;督促有关机关和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搜集、整理和交流人大系统信访工作情况和经验。
⑶研究室
负责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的研究与宣传;编辑和发行刊物,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完成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有关研究课题;完成需要由研究室承办的其他事项。
⑷行政接待科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安全保卫及房产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及会议所需物品和服务项目的计划编制、采购;负责来宾接待、通讯保障、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1 、主要职责
⑴组织起草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议案草案;
⑵审查市人民政府有关的规章、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报告和建议;
⑶调查研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重要问题,提出报告和建议;
⑷组织检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⑸联系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文物、档案、地震、民族、宗教、广播电视、药品监管、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和市科学技术协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听取所联系行政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⑹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与本委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⑺承办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其他事项。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内设 1 个科(室)。
办公室
承办联系市卫生、文化、文物、档案、广播电视、教育、科技、计划生育、体育、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的联系;承办本委行使职能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委日常行政事务、公文处理、内外工作协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村工作委员会
1 、主要职责
⑴组织调研和讨论上级人大制定的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的意见;
⑵对执行农业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⑶审查市政府制定的农业或农村工作方面的决定或命令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
⑷对本委员会的联系单位进行工作监督。审查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农口局长的年度述职报告、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和工作汇报;
⑸对本市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