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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全面提高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07年度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全面开展。
年检范围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各类矿山企业(含基建矿)。年检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重点是“三率”考核和有无越层越界违法行为;块段开采执行情况和图纸交换情况;依法纳费情况(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土地复垦费);采矿权流转情况;地质环境保护情况等。
市国土资源局强调,将严格按照年检审核内容和审核标准,按时对矿山企业进行年检,做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向采矿权人通报结果。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确定为不合格。对于年检不合格或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矿山企业,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等登记手续。(张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