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小卫报道)10月16日,市委书记李雁红率团赴京,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申请。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60个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功,我市是第110个申报创模城市,是全省第一家申报的市。
“十一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条件、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三大项。基本条件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列;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考核指标分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方面共30个小指标,其中,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的指标,对于我市创建工作是最大的挑战。国家环保总局接受了我市的申请,认为我市作为一个北方城市,特别是作为山西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能够在全省率先提出申报创模城市难能可贵,表示将会给予大力支持。
市委常委、秘书长师建平,副市长贾联亭一起赴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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